據網絡大數據統計顯示近些年在線參與申請制作電子印章的人數呈現高速增長態勢,許多人都覺得它可以代替實體印章成為主流應用形式。這也是那些質量好服務電子印章之所以頻繁受到網友點贊與轉發的重要原因之一,現在就哪些情況下不適宜使用電子印章作簡要闡述:
1.與婚姻、收養、繼承等人身相關的
據網絡數據研究表明電子印章在絕大多數情況下都可以使用,但是某些特殊情況下是不宜使用的。像在碰到與婚姻、收養、繼承等人身相關的事件時必須使用個人實體印章,比如進行遺產過戶、繼承人簽署以及簽名登記結婚等,這些與人身密切相關的不宜使用電子印章。
2.個人房屋或者土地等不動產權益轉讓
據官方數據統計表明在涉及個人房屋或者土地等不動產權益轉讓時也不適宜使用電子印章。因為個人房屋與土地等文件都是官方出具的,在辦理貸款或者過戶時必須提供蓋章的正本紙質文件,某些電子文件有可能存在造假嫌疑,即使蓋上電子印章也是不具備法律效益的。
3. 涉及供熱、供氣等公共服務事業
據相關研究表明在涉及供熱、供氣等公共服務事業時也是不適宜使用電子印章的。因為絕大多數的公共服務事業都是現場交費、現場簽名,以便于確保繳納信息與簽名信息的一致性。
電子印章的開發與應用簡化了實體印章的作業流程,這也是許多企業不約而同訂購質保價廉電子印章的重要原因之一。而據相關分享表明除了與婚姻、收養、繼承等人身相關的事件不適宜使用電子印章外,在碰到個人房屋或者土地等不動產權益轉讓以及涉及供熱、供氣等公共服務事業時也是不適宜使用電子印章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