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個集體性的組織都要按照國家的要求去指定地點刻公章,因為這些指定的地點都是在公安機關正規備案的,刻完公章之后也能夠將公章進行上傳備案,以便這些組織機構進行下一步手續的辦理。下面就請正規刻公章的機構來為大家介紹不同單位應該如何辦理刻公章手續。
1、黨政事業機關和國有企業
不管是黨政機關、事業單位還是國有的企業,在辦理刻公章的時候都應該先到上級領導單位或者準許成立的部門開一份公文證明,然后到所在地(縣級以上)的公安機關去辦理公章的審批手續,公安機關受理并在審查確定沒有問題之后,就會開一張可以刻公章的證明或介紹信,拿著這份資料就能到制定的刻章公司去刻印公章。
2、學校和社會團體
如果是學校需要刻公章,首先要到當地的教育局去開一張相關的證明,拿到證明之后再到當地縣級以上的公安機關去申請公章的刻制申請。如果是地方的社會團體,那么就應該先到社會團體登記單位去開證明,經過公安機關批注后再由社團登記管理單位來制發公章。
3、外地單位
如果是外地的單位需要刻公章,應該先去單位注冊所在地的縣級以上公安部門開刻公章介紹信,拿到原籍公安部門的介紹信之后再到制公章所在地的公安機關換取刻章通知或介紹信,憑著當地的刻章介紹信才能到指定地方刻公章。
由此可見,不同性質的單位需要辦理的刻公章手續也是不一樣的。為了不讓各個單位的辦事人員不走彎路,大家在刻章之前就要多了解一些關于公章手續辦理的相關事項,并且還要了解哪里有質量有保證刻公章機構,這樣才能節省刻公章及其辦手續的時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