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都知道書法印章是在寫完書法之后,在相關的作品上蓋上作者姓名以及相關信息的印章,鑒于這一點,我們現代的一些專家以此為線索,可以去鑒別作品的真偽以及年代等等。不過因為鑒別工作是專業性要求非常強的一件事,同時也必須要對相關的人員負責,所以必須非常的謹慎,因此,利用書法印章鑒別書畫時,應注意以下幾個方面的事項。
一、注意印章本身比使用印章的書畫家的壽命要長
書法印章是文件上的證明物,是取信于人的東西,書畫家用以表示確屬自己的創作,鑒賞家用以表示自己的鑒別,都是相當鄭重的。由于印的質地比較堅固,所以某一家的某些印可以連續用若干年甚至一生,所以在書畫家死了之后,無法保證別人可能冒用這個書法印章,因此在鑒別作品的時候,除了要鑒別印章真偽之外,還要看作品本身。
二、注意看印章本身的細節
一般地講,書法印章是比較刻板的東西,除了翻刻后添外,似乎不會再有其它花樣了,在實際上卻不然。例如在鈐印時,因天氣的關系以及印泥于濕不同,天熱時印泥易濕,天冷時印泥易于,還有用力輕重不一或墊軟硬、厚薄的底或因紙、絹、綾等材料質地的不同,使用同一方印章,在筆畫的粗細、斷續、清楚與否都有著不同的表現。一般說來,朱文用濕印泥,重鈐、墊底厚就容易變粗,白文容易變細。專業的書法印章廠家發現其中也有因幾種因素的相互影響而引起變化,如朱文用力鈐,本應變粗,但遇于印泥,下面墊底又硬,就不會太粗等等。
三、注意以印章斷代的局限性比較大
書法印章廠家介紹一般只能斷前不能斷后,而且所斷的時限大都較長,如石質書法印章出現于元末明初,但出現后一直用到現在。印色質地不同的時限分界,則可早到宋代,且有一段時間水印、油印同時并用,元明至清則全是油印。更有一樁不易理解的事,曾在元明中間出現過。如元代錢選、鮮于樞、黃公望;明代沈周、文征明、陳道復、陸治等人,他們有些作品在書畫本身并無問題,都是真跡,但這些作品中的印文卻在部位上往往會差一些,對不起來。由此說明印章除了它有可作為依據的一面外,還有它不完全作為依據的一面,所以印章只能作為輔助依據。
以上就是利用書法印章鑒別書畫時應注意的幾個方面,此外還應注意要知道如何辨識印空文字,璽印文字很難認識,尤其是謬篆文字和六國文字就更難辨認。質量好價格低的書法印章廠家介紹六國文字和秦篆出自甲骨文和金文一系,之所以難認是因為后來見到這種文字的數量比較少,很少有人對它進行系統的研究和整理,所以需要多加注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