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人民網長沙2月26日電 平時走在長沙街頭你是否被路人問過需要刻章,是否在刻公章時無法鑒別刻章點的資質而苦惱呢?從今日起至3月20日長沙警 方為規范公章刻制的經營行為,徹底清除非法刻章、私刻公章行為,將開展為期25天的印章刻制業專項整治行動。私刻公章的危害太大了,北京引入芯片防偽公章以來,已經基本杜絕了私刻公章及刻假章,希望長沙可以作為借鑒。
據了解,長沙市所有承接印章刻制經營活動的門店及利用互聯網承接刻制印章的有害信息都將被納入此次行動的整治范圍。同時,在專項行動期間警方將依法取締未經公安機關許可擅自經營公章刻制業務的印章刻制店、刻字社、復印店、廣告招牌店、證照代辦點、刻章攤檔,及時封堵、刪除利用互聯網承接刻制印章的有害信息,并依照公章刻制業治安管理規范全面整肅已許可的公章刻制單位。
長沙警方將對未取得公章刻制業《特種行業許可證》,擅自經營公章刻制業務的門店,采取收繳公章章模、收繳印章雕刻設備、收繳裝有公章排版軟件的電腦等方式一律予以取締,對經營業主一律依照《治安處罰法》第五十二條規定進行處罰;對取得許可的公章刻制單位,不遵守印章承接、刻制、備案制度,刻制公章不審核相關證件未取得《準刻證》的,或刻制公章不上傳印章業治安管理信息系統登記備案的,將依法吊銷其《特種行業許可證》。
長沙市公安局相關負責人表示:專項整治行動將以規范印章行業經營行為、打擊非法刻章活動、宣傳印章管理法律法規為抓手,督促許可的公章刻制單位嚴格落實公章刻制審核備案制度,依法取締未經許可從事公章刻制的非法門店,全面整頓印章業經營環境,維護社會治安秩序。
長沙市公安局治安支隊特別提示,公章是指冠以單位全稱的行政公章、財務專用章、發票專用章、合同專用章、業務專用章、法人代表名章,是機關團體、企事業單位、社團組織的信物。按照國家法律法規規定,公章應由單位所在地縣級以上公安機關核準,取得《準可刻證》,在指定公章刻制單位刻制,并由公安機關備案后方具法律效力。未經公安機關核準、備案的公章為無效公章。
長沙市轄區范圍內的公章用戶(包括中央駐長單位、省直機關)應持有關證明文件,到加掛了“長沙市公安局指定公章刻制單位”招牌的公章刻制企業申請刻制公章。凡未取得《特種行業許可證》即未頒授“長沙市公安局指定公章刻制單位”匾牌的單位,不得從事公章刻制業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