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疫情的影響下,很多辦公程序都從線下模式變成了線上模式,其中簽合同的印章就是一個例子,比如從實體印章轉變成電子類印章。電子印章實質上是數據,相當于一種電子簽名,屬于《中華人民共和國電子簽名法》(“《電子簽名法》”)規定的“電子簽名”“數據電文”。而在獲得與蓋章、簽字的效力的意義上,需要將電子類印章作為電子簽名看待,所以電子印章符合《電子簽名法》對于電子簽名的效力規定的話,就具備法律效力。
基于電子印章的法律效力,結合使用方式來看,它具有安全性、提升效率、便于管理三大特點。
安全性是指,電子印章屬于商用密碼產品,需有密碼局的商用密碼產品定點生產單位證書及公安部防偽產品的檢測認證,防偽性很強,結合CA數字證書,用印人身份信息也能實時可查,與此同時,電子類印章可確保用印后文件不可篡改、不可抵賴,出現問題時,都可以快速追蹤。
電子類印章還會利用統一的管理員賬號將印章使用權限統一管控,在使用印章時也不會受到區域的限制,都能在電子印章平臺在線完成,也防止印章偷用盜用等違規用章的行為。
提升效率是指它簡化了物理印章使用過程中涉及多級別、多人協作的效率問題,取消區域、時間對蓋章的限制,提升公司,特別是跨區域經營的企業中員工協作與溝通效率。換句話說,就是將印章“裝”進手機,包括手機移動端、微信、企業微信、釘釘等入口,實現蓋章、簽批隨時隨地、移動化。
便于管理是指電子類印章系統在操作過程中,通過時間戳技術,可以把用印時間記錄下來,借助電子印章審計模塊,印章管理員可追溯每一次用印信記錄,為企業有效管理印章使用與風險防范帶來更可靠的證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