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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在實務操作中經常遇到這樣的情況:開票人在蓋章時沒有蓋清楚,然后在旁邊重新加蓋一次印章;甚至有的單位屬于一班人馬兩套牌子運營的,開票人直接蓋錯章,然后加蓋正確的印章,一張發票出現二個發票專用章。
目前總局沒有相關的規定,可參考以下地方政策。實務中我們建議,如果發票章不清晰,盡量采取作廢重新開具的方式。
大連市國稅局答疑——
企業在開具增值稅發票時,因蓋發票專用章時沒章清,在旁邊又蓋了一個可以嗎?
不可以。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發票管理辦法》第二十二條規定,開具發票應當按照規定的時限、順序、欄目,全部聯次一次性如實開具,并加蓋發票專用章。
《中華人民共和國發票管理辦法實施細則》第二十八條規定,單位和個人在開具發票時,必須做到按照號碼順序填開,填寫項目齊全,內容真實,字跡清楚,全部聯次一次打印,內容完全一致,并在發票聯和抵扣聯加蓋發票專用章。
根據上述規定,企業開具的增值稅發票時,必須全部聯次一次性如實開具,政策強調“一次性”。因此,只允許加蓋一個發票專用章,如果沒蓋清楚,不允許在旁邊再蓋第二個發票專用章了。
泰安市國稅局答疑——
網友留言:我公司7月給寧波開具一張增值稅發票,因章不清楚在抵扣聯上蓋了兩個發票專用章,寧波國稅局說蓋兩個章不符合規定不給認證,并傳真過來國稅局的證明,要求重新開具發票,符合開具銷項負數條件嗎?請問從我們這稅務局可以辦理開具銷項負數通知單嗎?
泰安市國稅局貨物和勞務稅科科長白海波:跟寧波的一家企業開了增值稅發票,因為蓋章出現兩個,對方不給予認證,出現這種情況以后,應該由對方國稅機關給他出具不予認證的證明說明,已經給傳真過來了,這樣屬于開票有誤,或者是蓋章有誤,銷售方在專用發票認證期限內,向主管稅務機關填報申請表,并填寫具體的原因,以及相應的藍色專用發票的信息,同時由購買方出具的拒收理由等材料,就可以開具通知單,并通知單可以重新開具紅字發票,重新開具增值稅發票就可以了。
深圳國稅:發票上蓋了發票專用章,但是蓋的不清晰,怎么辦?
答:可以在旁邊補蓋一個清晰的章,或者將發票作廢/沖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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