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 近日,國家稅務總局出臺了關于推行通過增值稅電子發票系統開具的增值稅電子普通發票有關問題的公告,這標志著電子發票經過近4年的試點運行后,已具備在范圍推廣的條件,必將進一步順應時代發展要求,推進“互聯網+稅務”模式的早日實現。
發票在我國社會經濟活動中具有其重要的意義和作用,是一切單位和個人在購銷商品、提供或接受服務以及從事其他經營活動中,所開具或收取的業務憑證,是會計核算的原始依據。我國的發票從形式上區分,大致經歷了紙制發票、網絡發票和電子發票三個階段,這與社會的發展趨勢是緊密相聯的。
階段是紙質發票,由納稅人前往主管稅務機關按規定領購(申領)發票,根據開具形式可分為手寫發票、定額發票和機打發票,這是上個世紀我國主要使用的發票形式。隨著信息化水平的不斷提高,手寫版發票已逐漸淡出我們的視野,形成了我國目前以機打發票為主、定額發票為輔的使用現狀。但因紙質發票本身存在成本較高、易于偽造、“陰陽票”、“大頭小尾”等方面弊端,稅務機關正積運用信息技術手段加以改進,逐步推廣網絡發票加以替代。
第二階段是網絡發票,即通過對傳統紙質發票管理方式和流程的電子化,采用網絡和紙質雙軌運行的方式實現發票的打印。納稅人初次上門申領發票時,一并領取稅務機關發行的包括納稅人基礎信息、購票版面、限領數量等內容的注冊文件,之后安裝在已連接互聯網的電腦上,下載票源信息后便可正常開具。網絡發票采用信息技術防偽,可實現開具數據的實時采集,較傳統紙質發票其優點在于開具方便、實時監控、成本較低且不易偽造。但納稅人是否按照規定開具發票仍取決于其自覺性、消費者是否索要和社會監督的力度。面對“互聯網+”形勢下電子商務的大潮,網絡發票無法從根本上解決紙質發票存在的管理、服務和成本等現實問題,勢必影響電子商務快速、健康的發展。為此,電子發票隨之應運而生。
第三階段即是電子發票,無論是傳統的紙質發票還是網絡發票,仍需開票方到稅務機關領取發票,終傳遞給受票方的也還是紙制發票。隨著電子簽名技術的實現,稅務機關開發建設了電子發票管理平臺,稅務機關通過該平臺賦予納稅人開具發票需要的全部電子數據,納稅人通過自建或借助第三方符合稅務機關要求的網絡平臺的方式接入該平臺開具電子發票。開票方和受票方均可隨時查詢或根據需要用普通的打印紙打印生紙質發票,減少了到稅務機關領取、繳銷發票或郵寄發票的麻煩。實現了網上開具、實時比對、信息防偽等多種功能,發票管理效率和社會成本將得到大優化。
電子發票實施后,關于發票專用章如何使用,也是納稅人重點關注的問題,由此給納稅人帶來涉稅風險的案例屢見不鮮。因此,提醒取得電子發票的納稅人應查閱開具單位地相關規定,如北京國地稅、青島國稅、江蘇省地稅、浙江省國地稅等均明確“由電子發票系統自動加蓋發票專用章電子簽章”,但重慶地稅規定“紙本電子發票不需要加蓋開票人發票專用章。”
電子發票的使用,實現了納稅人、消費者和稅務機關三方共贏的良好格局。對納稅人特別是電商企業而言,電子發票可以降低其運營成本,增強其商業信譽,促使經營業務健康發展。對消費者而言,索要、保存發票的難題迎刃而解,使消費和質量維權更有保障。對稅務機關而言,減少紙質發票的印制,將促進節支節能、降耗減排;發票防偽手段全面提升到信息防偽的層次,將使長期以來一直困擾稅務機關的發票造假、賬外經營、虛開虛受等問題得到解決;信息的實時上傳也將使稅務機關的稅源監控工作從以住的“以票控稅”模式向“信息管稅”模式過渡,大幅降低人力資源成本,提高征管效率。